沒人願意不要命地工作民。都是權衡利害後的選擇。
工作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如何能更好的生活,完全可以不用工作。若是因為工作而失去了生命,就更加得不償失。聖經上就說:“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性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但是,人除了自己好好地生活,除了自身的生存,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責任。
因為責任,很多人拼命地工作,就為家人能得到生存、自由和追求快樂的權力。更有高尚的人,成為軍人、消防等,為了他人的生存、自由、安全,而獻出自己寶貴的生命。
境界不同,生命的價值也不同。
認真拼命的工作只為父母和老婆孩子活的更好,累死值了
生命固然重要,活著就得花錢,花錢就得工作,工作就得拼命,不拼命就沒錢,所以這是個死解。。。
這就是生存和生活的區別,如果你是為了生存而工作,就得拼命工作,不然你將生存不了,如果是為了生活而工作,那就應該是工作為生活提供保障,不應該拼命,生命是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