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剛剛講過,這個問題很值得回答。
先準確回答一下:漏銷郵票既不是新票、也不會是蓋銷票,更不是信銷票。
道理很簡單,我們先來看上述的幾種郵票的定義:
新票,未經使用,保留原背膠的郵票,漏銷郵票已經貼在信封上,背膠已破壞,不再是新郵票。
蓋銷票,是郵局直接加蓋郵戳銷印後的新郵票,不能再作郵資使用,但卻保留了背膠;
信銷票,正式在信封上被郵戳蓋過的郵票。
只是所謂的漏銷郵票存在的意義不大,很難認定你是不是自己貼上去的。一定要證明,必須得保留有完整的信封,看得出銷票戳是有一定原因未能蓋到郵票上的情形。但是這種情形並不能提升原郵票的多少價值。
更不要說,如果你把它從信封上洗下來,那麼只能作為失去背膠的次品相的新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