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身體出了問題,想將2週歲半的女孩送人,可以嗎?

單親媽媽身體出了問題,想將2週歲半的女孩送人,可以嗎?使用者928934141472018-08-14 11:08:34

看實際情況而定……看單親媽媽的病情而定,如果病情是晚期癌症,孩子還是給予她的親身父親。如果病情可以緩解。孩子還是自己撫養。

單親媽媽身體出了問題,想將2週歲半的女孩送人,可以嗎?會理真實再現2018-08-14 19:18:52

快樂關羊說兩句。

單親媽媽身體出現了問題,不能帶孩子了,為了讓孩子有個好的前途,欲將2歲多的女兒送給別人撫養,這也是做母親的很無奈之舉,不然誰會忍心把親生女兒送人。而這在法律上只有不準買賣兒童的規定,沒有明確的不準將小孩送給他人撫養的規定,就這一情況我來說說本人的看法:

一、孩子的母親由於離婚,在自己身體不好已無法撫養女兒的情況下,首先可以找孩子的父親協商,孩子也是父親的血脈、親骨肉,父親也有撫養女兒的責任和權利,由父親來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二、如果透過協商父親有困難,不能或者不願意撫養自己的女兒,那徵得同意,互相都願意將女兒送與別人撫養,那可以將女兒送給可靠的家庭撫養,讓她有一個好歸宿。

三、意見一致後,共同協助領養人辦妥領養手續。

總之,單親媽媽已無能為力撫養孩子,雖然孩子是判給自己撫養,也不能自作主張,要和前夫商量,因為他是孩子父親的關係是改變不了的,如前夫願意撫養,就不必要送給別人;若前夫不願接納撫養,送給別人領養就在情理之中,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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