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指一切有形及無形因緣和合的事物,有形相的稱“色”法,無形相的稱“心”法。
《金剛經》最後結語的四句偈: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那麼“一切有為法“一句中法代表什麼意思呢?
簡單的解釋法即是法門,方法,辦法。佛教中常講八萬四千法門。意思就是佛祖因材施教,針對不同根器,悟性的人採取不同的教育方法。《金剛經》中講道:“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佛祖在此告誡眾比丘。佛法不過是渡人去彼岸的筏子,上了岸不能還揹著筏子。應捨棄筏子輕裝前進。解脫悟道之後,正法都該捨棄,何況不正的法更不應該有。
有為法是指目的性很強的法門,即佛祖講的非法,不正確的法門。去廟裡拜佛燒香,求保一家平安,是一種有為法。雙腿一盤,苦思冥想,為了成佛,是一種有為法。所有帶有動機,強烈功利,目的性強的法門都是有為法。
有為,就是想得到,心中有所求。心中有所求就會心有掛礙。如此正和佛法的本意背道而馳。如緣木求魚,越走越遠。因而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老子道德經裡講”無為而無不為“。金剛經裡講“一切有為法,如星光泡影“。老子從正面說,人們如果”無為“,即依道而行,那麼就“無不為“,任何事情都能成功。佛祖從反面說,如果”有為“憑人們主觀臆斷的妄為,逆道而行,必然如星光泡影,必一敗塗地。
更正:一切有為法 。別寫錯了!意思是世間種種事物,智慧,科技等等,皆是短暫的,沒有真實。後面說的:應作如是觀。即遇到任何事物,應隨緣了此,不應入心掛礙,引起貪恚痴念而不能自拔等等等等。應了中國古話“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但更高階。。。
一切有為法也可以說世間的一切事情。有為的既是無常,如幻如化。不以身心去執。法即是辦法,方法,如何去做一件事情就是法。
這裡的“法”就是一切有慾望,有求的思維情緒
有為法區別於無為法,法即是方法,邏輯,思維模式,行為模式。金剛經中揭示空性,空中有相,有法。著相之法有為,無相之法無為。菩薩不著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不著法相,非法相,無有善惡、美醜、喜惡分別,即是無為。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皆是幻相,空性之中有萬物之相,有八萬四千法門,皆是夢幻泡影。所以佛說見相非相即見如來!即是開悟,解脫,即是菩提薩埵!
一切有為法的“法”是指心生出的一切行為與認知。“心生則法生,心滅則法滅”說的就是這個意思。
當你的心如如不動時就是無為法;當你的心生出認知及行為的時候就是有為法。
那如如不動是不是等於死了嗎?不是的。如如不動只是恢復到不生不滅的圓滿狀態。
有生有滅 即是有為法
《金剛經》是討論“心”的著作。所討論的一切法都包括在“心法”之中。只注重於看法與想法。
讀《金剛經》有三種境界。
(一)平常人:見山是山,見水是水。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二)剛入門:見山不是山,見誰不是水。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三)登堂入室:見山仍是山,見水仍是水。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所以,《金剛經》就是一塊試金石,勘驗讀《金剛經》者在哪種境界。如是而已。
一切不能脫離生死之道的修行之法,一切不能證得阿轉多羅三秒三菩提之法。一切以為我的色身是真實存在的,還想成佛的方法;一切將人分為不同階級,不同種族,膚色,學識高低而區分誰有成佛資格的方法;一切以為眾生因其智慧低下而不能成佛的思想;一切因壽命短暫,或長久,產生放棄,或懶惰的修行之法。
總之,一切有為法,不光指未度之前,沉迷於色身,慾望的人生觀,還包括,已渡之後,執著於空靜思維,不願放棄曾經學習過的佛法。
皆稱之為:一切有為法。
僅是個人理解。
如來藏以外,一切相均為法,如幻如影,亦如電如露,有生有滅,無常不實!
我們能想到的聽到的看到的等所有的一切統稱為有為,這個法我理解為佛法界定的時空之內含的事物,這些事物都是虛空中產生的陰陽變化組合而成。有生就有滅,在生滅之間找到最如意的狀態就需要無為,即把握一定的度而順其自然,人自然就舒泰,但這種無為的狀態需要有為產生的痛苦來引領達到,這就是修行。
《金剛經》中講的是“一切有為法”,不是一切有如法。法大概指的是自然界的亊物、法則及解決亊物的方法。有為法指的是亊物的表面現象,無為法指的是亊物的本質,即真如。亊物的表面現象是不實在的,因此,《金剛經》中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大概意思是說,表面現象的東西是不實在的,猶如做夢、幻影、泡沫、影子一樣,也象露水、閃電似的,虛幻不實在,應該作這樣的來觀察,透過透過亊物的現象來觀察亊物的本質,不要被亊物的表面現象所迷惑。亊實上,亊物的本質也是空的,本來沒有的。所以,禪宗六祖慧能大師說到法是“本來無一物”。因此,入佛門也被說成是入空門。
緣
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宇宙本身,一切精神的,物質的,包括佛法,所有的一切統稱為法。
法,代表一切事,一切物,一切道理!
修煉佛法,修煉道法以無法為法。一切佛經道經就告訴修煉佛法修煉道法的人兩個字“無”和“空”而已。六祖慧能的“心中無一物,何處染塵埃”還沒有達到一定的高度,達到一定高度應該是“我本無心無身,原何有物”?
非“無”非“空”不能成仙成佛,其中細節深層慢慢悟吧
我執
可能是指事物的本質,和道德經中的道有些類似吧!
我執
我的理解是規律,界限。
簡單的理解或簡單的一句話來說,就是“有形”或“有質”的東西,就叫做“有為”法……!不執著於文字,不執著於解稀……,才能見真法……!法亦無法,方名真發……!!方名究竟……!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金剛經四句竭語)亦叫金剛語!
法即能用你的小我感知、感受的一切事物,不管是眼、耳、鼻、舌、身或意。包括了物理世界中一切的事物,以及小我心理世界中的一切。
現實
道法自然唄[捂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