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危及他人人生安全,不危及社會安全安定的行為因素,即是於家庭,集體,社會,國家,民族和諧友愛共處的貢獻,即是社會主流思想道德理念下的善良。
就人性慾望本質而言,我們每一個人的一生都是自身慾望釋放的過程。
在此過程中由於每個人,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的不同而導致自身慾望釋放與追求實現自身價值最大化的方式手段,目標目的不同,於人生思想精神意義理解的不同,而導致每個人於社會之中呈現出不同的內心精神世界。
或積極進取或消極懈怠,或激情四射或落寞無奈!
在此基礎背景之下所保持呈現出於他人人生安全,社會安定的自律思想理念行為準則,符合健康,友愛,民主,和諧共處的社會主義核心思想價值觀,符合公共秩序道德有序的發展前進。
這樣的“時代潮流”,做到不害別人的人也算不錯!
這個題出的真是有點問題了。不過也是不是問題的問題。哈哈,我的說法可笑吧?當然不是。
既然問題擺在這裡,我就來說一下吧。此問題看起來已經劃了一條分界線。所出的問題在分界線右面。我們把善與惡分外分界線的左右兩邊。左為善右為惡兩個方面。只要不危及社會安全不危及社會穩定,這就已經是偏右了。已經不是正能量。起碼可以說其行為繼續發展下去就有可能危及社會安全和社會穩定。
正能量應該在全社會大力推行。這才有利於社會穩定。推進好的社會風氣,使正能量在社會中發揚光大。這才是我們所需要的。
當然不正確。最大的約束是道德,其次才是法律。
不犯法的事不一定就是良善。
比如說,你不給老人讓座,你不犯法,但不是良善。你虐待小動物,除了國家保護動物,你不犯法,但你也不良善。
真正的良善是在一個人時,不被人看到時還能保持本性善良,也就是慎獨思想!
道德標準在降低,以往助人為樂為好人,如今沒有害人之心就可視為好人。
這不是“良善”,是“良民”。“善”要有施捨,樂於施捨的人才叫“良善”。
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的當今社會,做一個“良民”就相當的不錯。如果都能做個“良民”,“法律”與“義士”就清閒多了。
這話說的有點籠統,善良是多方面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也危害不了社會穩定,但也沒有善良的舉動,也沒有作慈善。
再加上一條,在別人有難事的時候能幫別人的儘量幫一把,就完美了。
弘揚正能量。樂施行善,嚴格要求自己一行一言。
人的行為都是運動的、聯絡的、演化的,難以用寬泛的概念固化住。
這是“偽善″,何以呢,因為自身的”不作為″也會影響其他的人,比如,身邊的父母,親戚,朋友,由於自己言行,頹廢思想會使他們傷心,難過,何為良善可言呢,君子健,以自強不息,應該去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用自己行動感染他人,傳遞正量,謝謝邀請
細節決定輸贏,格局決定成敗!
不正確,這隻能稱為良民,但人生在世,更應該在不違心,不違心的情況下活出精彩,活出明堂
當然不正確。最大的約束是道德,其次才是法律。
不犯法的事不一定就是良善。
法律只是良善最後一道門禁,如果已經到了這一步說明人類的道德理念在逐漸喪失。
如果有人在你家門口垃皰屎你怎麼看?
只要你不干擾別人,不影響到別人,不給別人帶來麻煩,隨你怎麼變態,隨你怎麼做你自己。都和別人沒有任何關係。但是如果你的行為影響到別人,干擾到別人,或者是不道德,這是不行的。所以,不影響別人,不干擾到別人,不做不道德的事,隨你,做你自己。
對頭,只要不危害社會和他人的行為,起碼就是合法的。是正確的。就夠了。道德是自律行為,別綁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