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語:訛人。法律用語:勒索。你自己惦量吧……
這個問題有點兒幼稚,是感情的問題,還是經濟問題,你沒有明確哪一個方面對不住你,互相自願的事情,告你也贏不了,賠償只能撕裂了兩個人的情感,只有離開,才是最好的解決方七式!
你要是私下交易就很容易觸犯法律,最好是找律師寫成文字合同,諒解書,讓她與補償或者贈與的方式給你錢,這樣就合法了
你還是先告他去吧,回頭起訴要求補償吧,不然給你來個敲詐勒索,最後鋃鐺入獄的就變成你了
你所說的“對不起我的事”如果與經濟無關,你確要求他經濟補償,否則就要告他。
這正符合敲炸勒索罪的要件。如果超過一定經濟數額,肯定是犯法行為!
你還是要透過公安等相關部門處理吧!否則,有理變成了犯法。得不償失!
你這個應該屬於私下和解,當然如果他不願意賠償你你可以透過法律訴訟保障你的權益,當然前提是他對你做的事情獲得法律支援你的情況下。
什麼性質的事?
有些案件法院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