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歡兜因舉薦共工被治罪,而四嶽舉薦鯀卻平安,為什麼?

上古,歡兜因舉薦共工被治罪,而四嶽舉薦鯀卻平安,為什麼?來取笑2020-02-24 15:18:25

《史記卷一·五帝本紀第一》中記載,“歡兜進言共工,堯曰不可而試之工師,共工果淫闢。四嶽舉鯀治鴻水,堯以為不可,嶽強請試之,試之而無功,故百姓不便。三苗在江淮、荊州數為亂,於是舜歸而言於帝,請流共工於幽陵,以變北狄;放歡兜於崇山,以變南蠻;遷三苗於三衛,以變西戎;殛鯀於羽山,以變東夷:四罪而天下鹹服。”

在此引用解惠全、張德萍的譯註:“歡兜曾舉薦共工,堯說‘不行’,而歡兜還是試用他做共師,共工果然放縱邪僻。四嶽曾舉薦鯀去治洪水,堯說‘不行’,而四嶽硬說要試試看,試過後卻沒有成效,所以百官都以為不適宜。三苗在江、淮流域及荊州一帶多次作亂。這時舜巡視回來向堯帝報告,請求把共工流放到幽陵,以便改變北狄的風俗;把歡兜流放到崇山,以便改變南蠻的風俗;把三苗遷徙大三危山,以便改變西戎的風俗;把鯀流放到羽山,以便改變東夷的風俗。懲辦了這四個罪人,天下都悅服了。”這些就是四罪的罪狀。

其中“共工”在四罪裡面,可能是最為人們所熟識的,有是因為“共工怒觸不周山”的傳說。《尚書·堯典》記載,當時共工作堯的水官,堯評價他“靜言庸為,象恭滔天”,意思是說,共工講起話來慢條斯理,做起事來卻迅猛狂躁,即表面恭敬,事實上無法無天,尤其是堯的當代共工恰恰又是炎帝三世孫,已經據守大河上游稱王很久,“水處十之七,陸處十之三稱天勢以隘制天下”,因此,讓共工承擔天下治水大業,他絕不可能對地處東南的大河中下游黎民百姓負責……果然在“舜之時,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可見,共工對帝堯禪位於舜,確實對帝堯心懷不滿,而且仇視輔政的虞舜。所以說,歡兜因舉薦共工治水而獲罪也在所難免。

其中“鯀”本是顓頊氏的後代,《山海經》等古籍中描述: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生禹祖,禹祖生鯀。鯀又是禹的父親。鯀治水不成而被治罪,鯀治水的方法為堵,但由於水勢過大而失敗,直到禹採用疏通的方法才將洪水制止。按照歷史記載,舜把鯀流放到羽山,,而《山海經·海內經》:“鯀竊帝之息壤以湮洪水,不待帝命,帝(唐堯)令祝融殺之於羽郊”。是說,鯀為治水不違背帝命偷取息壤,息壤是一種會無限生長的土壤,結果帝命祝融殺他於羽山。而他的悲慘結局卻成就了舜的功業,舜也因平“四凶”“四罪”有了讓他名列“五帝”的資本。

其中“四嶽”即嶽羲仲、嶽羲叔、嶽和仲、嶽和叔四個大臣,是炎帝神農的後裔。這四個人精通天文地理,堯讓他們分管四方的星相和山川變化,以決定一年為四季劃分,史稱四嶽。據史籍《史記》記載:“分命羲仲,居鬱夷,曰暘谷。申命和叔,居北方,曰幽都。當年帝堯問四嶽:”湯湯洪水滔天,浩浩懷山襄陵,下民其憂,有能使治者”?四嶽確曾“皆曰鯀可。”但是,帝堯不同意,理由是“方命圯族”。就是說,他這個人不聽話,在族裡的名聲很不好。四嶽當即表示:“異哉,試不可用而已。”不過,這只是《五帝本紀》的表述,而《夏本紀》與此便有了些微的出入:“等之未有賢於鯀者,願帝試之。”考慮到大家的意見,而且當時也找不出比鯀更合適的人選,帝堯只好同意了讓鯀去治水。可見,四嶽在舉薦伯鯀治水的事件中沒有留下私弊;而歡兜則不然,其實歡兜是丹朱的別名,也就是說,他其實是帝堯的長子(《左傳·文公十八年》書中均有詳細記載),對共工仇視虞舜、不滿帝堯不謂不知,但他卻極力舉薦共工,從而不難看出,歡兜實際上不但與共工交好並觀點一致,而且有政治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