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歷史上沒有帝王做到。這句話和“刑不上大夫”一起使用才能正確理解他的意思。
我們先聊一下這個說法怎麼來的。其實歷史上並沒有說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出自《史記•商君列傳》。當年商鞅變法,為了讓眾人遵紀守法,商鞅請求自上而下做出榜樣。
原文:令行於民朞年,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
新法推行一年後,百姓都到國都抱怨不適應新法。正值太子駟觸犯了新法,商鞅認為新法之所以不能順利推行,是因為王公貴族帶頭違反,因為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罰,於是就處罰了太子之傅公子虔,以黥刑處罰了太子之師公孫賈。自此,秦國人就都遵守新法。
大家注意,太子犯法,因為是秦王的兒子,不能施刑,於是把太子的老師公孫
虔、公孫賈拉去動刑。這個叫公平嗎?不過當時還真有用。
當年曹操割發代首,也是搞特殊,不過,在古代宗法體系下,大人物有特殊身份和權利也是全民認同的觀點。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只是說了有罪,但並不是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刑”。
謝邀: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中國古代歷史上有哪些帝王做到了?
答:那是統治者用來欺騙民眾的鬼話。比如:三國曹操曾釋出命令:不許踐踏農田,結果自己踐踏了,然後以頭髮代首級,剪掉一縷頭髮了事。若是士兵能行嗎?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是儒家思想。法家的思想恰恰相反。主張法律體現君主的意志,君主必須牢牢鉗制刑罰。韓非子謂之:主握度量,所以操生殺之柄。生法者,君也,守法著臣民也。
天子犯法被誅殺流放。否體現了周禮和儒家思想
夏桀和商紂,因暴政虐民,被湯武推翻誅殺。
孔子歌頌湯武革命(革命一詞,最早由孔子提出)。
韓非批判孔子歌頌湯武逆臣。臣子怎能殺君主。韓非認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主而誅臣,焉有過!
第二個作惡犯法,被流放致死的,是周厲王。
周厲王暴虐,扼殺言論。濫殺無辜。國人圍攻之,欲誅周天子。周厲王逃亡,最終被流放致死。
依據周禮,周厲王死後,大臣們給他諡號為厲。讓他被後世唾罵,遺臭萬年。
謝邀!我認為像“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樣的說法,也就是當權者在某些特定的時刻,需要為政權的穩固而提出的!所謂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沒有對刑法、律法監督執行的機構,沒有獨立在政權之外的監督,都是沒有實際作用的!曹操也不過就是以發代首的做了個樣子。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沒有這個說法,說的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話是戰國時代的法家說的,主要針對的當時貴族,強化王權,打擊治下的大夫等貴族的權力。
如果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則是除了老大,都老老實實趴在老大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