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句話現在看來,有其現實意義。其中包含相互體諒的意思。遇事如果換位思考,推己及人,仁愛待人,就可能得出不同的結論,改變已有的不正確做法,這樣就會多一分理解,少一分對立,避免對他人造成傷害。
你來問,我來答。
一、原話
《論語。衛靈公》
15·24 ,
子貢
問曰:
“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
曰:
“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二、譯文
子貢問孔子問道:“有沒有一個字可以終身奉行的呢?”孔子回答說:“那就是
‘恕’吧!
自己不願意的,不要強加給別人。”
三、簡評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是孔子發明的
“忠絮之道”
,簡潔明瞭通俗易懂。自己都不願意作的事或遵守的規矩,就不要強迫別人去做或遵守。這種推己及人,自己做不到也不苛求別人的態度,深刻影響了幾千年中國人在為人處世上的態度。孔子把
“忠恕之道”
看成是處理人己關係的一條準則,這也是儒家倫理的一個特色。這樣,可以消除別人對自己的怨恨,緩和人際關係,安定當時的社會秩序。
“恕”
,一個字,得我們今天的
“願諒別人就是原諒自己”
十個字來準確解釋,絕不能僅僅用
寬恕
或
原諒
兩個字概括。孔子的這種推己及人的處世態度或解決人際關係準則,在今天依然有其現實意義。當今銅臭遍地,人心浮躁,人與人之問很容易發生矛盾,恕之一字及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依然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