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公益基金會應該如何進行企業化運作?

提問公益基金會應該如何進行企業化運作?基金會輔導機構2019-07-25 16:01:28

可以引進企業的管理方法

大部分公益組織的領導人不懂商業運作,但他們通常有非常棒的使命、願景、價值觀,機構有很頑強的生存能力,在沒有多少資源的情況下,也能夠使一家機構得到發展。但是發展到一定階段,制約它的不是主營業務的能力,而是需要在戰略規劃、資源拓展、籌款、運營管理、財務內控、品牌建設等方面得到支援。”對於這些希望再上臺階的機構,可以引進商業領域的戰略梳理、資源嫁接、管理諮詢等多維度支援,並引導機構建立以 結果為導向的績效評估體系。

但是基金會不應當做企業去運作

基金會的定義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法律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定義最後的一個落腳點是非營利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非營利法人指的是為公益或其他非營利的目的,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會員分配所獲得利潤的法人。

簡單來講,

非營利法人首先是為慈善的目的或公益目的,或非營目的而設立的,是為公共利益。第二個就是禁止分配,投資的收入也好,提供服務的收入也好,不能分配,不能分紅,所以非營利指的是不能分紅。

基金會不得將本組織的名稱,公益專案品牌等其他應當用於公益目的的無形資產用於非公益目的。基金會不得直接宣傳、促銷、銷售企業的產品和品牌;不得為企業及其產品提供信譽或者質量擔保。基金會登出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章程規定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該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基金會不可以像企業一樣去運作,基金會的運營是需要在合法合規的防線內,從事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