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帶什麼證件去辦理?

離婚帶什麼證件去辦理?大通小哥2021-12-23 09:44:35

辦理離婚需要什麼手續(協議離婚):

(1)雙方帶齊證件,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

(2)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離婚人士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天,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申請給予答覆並預約領證日期。

(3)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書的法律公證,見證)出示戶口本、身份證、證件相領取離婚證。

三、辦理離婚需要什麼材料:辦理離婚登記,須提供如下證件:

(1)戶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失業者還須持失業證)。

(3)雙方離婚介紹信。離婚介紹信應由:有單位的,由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村民和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者、從業人員、失業人員等由其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出具。(跨區應加蓋街道辦事處或鎮婚姻登記專用章)

(4)雙方各自的申請報告。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各自陳述離婚意願及原因。

(5)雙方達成協議的協議書,是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處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等作出的文字協議。

(6)雙方的《結婚證》(二份)。如《結婚證》遺失,需申請補辦《夫妻關係證明書》,補辦手續詳見《辦理(夫妻關係證明書)須知》。

離婚帶什麼證件去辦理?使用者8523710789552021-12-23 09:50:03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證、戶口薄;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紅底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帶什麼證件去辦理?目的論2021-12-23 09:49:15

協議離婚需要帶:

1、戶口本

2、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7、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