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點半到五點是21個小時零半個小時,也就是21。5小時,七點半,五點都是12小時計時法,這裡的七點半沒有明說,是上午七點半還是晚上七點半?這裡的五點也沒有說是上午五點還是晚上五點?我這裡算的七點半指的是上午七點半到晚上五點,一共是21。5小時,如果是其他的所指時間如晚上七點半到第二天上午五點,那就是10。5小時
9。5個小時。
下午5點就是17:00,17:00-7:30=9。5個小時 。
此類問題屬於時間類加減問題。
要計算從此時到彼時的時間間隔,則用時減時,分減分,遇上不夠的,同樣要向前面的時借一位。
減法的運演算法則
(1)相同數位對齊
(2)從個位算起
(3)加法中滿幾十就向高一位進幾;減法中不夠減時,就從高一位退1當10和本數位相加後再減。
題主沒有給題目設定一個前提,問題是建立在什麼時間制度下的呢?時間制度不同,得到的答案自然也不同,解題思路大致分以下幾種。
1。建立在十二小時制的前提下,假若這裡的七點半是上午七點半,五點是下午五點,則經歷九個半小時。
2。建立在十二小時制的前提下,假若這裡的七點半是上午七點半,五點是上午五點,則經歷二十一個半小時。
3。建立在十二小時制的前提下,假若這裡的七點半是下午七點半,五點是下午五點,則經歷二十一個半小時。
4。建立在十二小時制的前提下,假若這裡的七點半是下午七點半,五點是上午五點,則經歷九個半小時。
5。建立在二十四小時制的前提下,則七點半和五點均為上午時間,所以經歷二十一個半小時。
從7點半到5點下班一共是,是9個半鍾,就是9個半小時的時間。從7點半到12點半是5個小時,從12點半到1點鐘,是半小時,從1點到5點是4個小時,一共是9個半小時。
你一個鐘一個鐘的數一數就知道了,早上五點當然不是11個小時我們要從晚上八點開始算一直算到早上
7點半到5點是九個半小時。以1天24個小時計算,7點半,8點半,9點半,10點半,11點半,12點半,1點半,2點半,3點半,4點半,再過半小時就是5點。從7點半到8點半是1個小時,再從8點半到9點半就兩小時了,再從9點半到10點半就三小時,再從10點半到11點半就四小時,再從11點半到12點半就五小時,依次內推從7點半到5點。就是九個半小時。
七點半到五點,通常是指早上七點半到下午五點,這是九個半小時。我國現在通常用的是一天二十四小時制正確的說法是七點半到十七點半,這樣說讓人一看就明白。這個時間段,正是政府單位和各個機關企事業單位上辦的時間,也是人們生活忙碌的時間,是一天到黃金時間。
是十八個半小時,因為7點半到5點是說的24小時計時制,指當天的7點半到第二天的5點,計算方法為(24-7。5)+5=13。5+5=18。5小時,不能按12小時計時制計算,因為12小時計時制只能描述成下午7點選半到上午5點或上午7點半到下午5點,同一個12時段沒有7點半到5點的說法。
每天時間是24小時,但計算的起始時間是:頭天深夜的24時即為次日的零時。
我國不少地方日上班實行三班制時,7點半是早上接班時間。
5點是凌辰,距離7點半還有2。5小時(即2個小時30分鐘)。
從當天的7點半到次日的5點,要經歷21小時30分鐘,計算方式為:24一2。5=21。5(小時)。
所以,7點半到5點是21。5小時。
從7點半到5點下班一共是,是9個半鍾!
但是,這裡光說五點,如果按十二小時至來說,五點有可能是上午五點,也可能是下午的五點!
如果是上午五點,從七點半到五點,就是十個半小時!如果是下午五點,那麼從七點半從7點半到5點就是九個半小時!
我認真的進行計算了,準確的說是1。5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