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特種車包含哪些?

通用特種車包含哪些?使用者10383551542302021-03-11 12:47:55

特種車按其用途共分成4種,分別是:

1、油罐車、汽罐車、液罐車。

2、專用淨水車以及用於清障、清掃、清潔、起重、裝卸(不含自卸車)、升降、攪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溫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3、裝有固定專用儀器裝置從事專業工作的監測、消防、運鈔、醫療、電視轉播等的各種專用機動車。

4、集裝箱拖頭。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

2、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3、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通行優先權。

如果社會車輛在以上車輛執行公務時沒有避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將對不避讓車輛給予1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對於特種車輛,在其執行公務的過程中如果發生違章,交警部門對其免於處罰。對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免於處罰,前提是保證安全;不執行任務的救護車不享有此項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