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告而拿是為竊
說實話,這種事情最好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或者自認倒黴。報案和或者走法律程式基本是沒希望的,警察也怕老太太啊,即使把雙方都帶到派出所調解,老太太只要往地上一躺,派出所也沒辦法,國家機關比個人還容易訛。法院同理。
這就不是你想不想還的問,嚴格的說就是侵佔他人財產罪,要負刑事責任的!
拾金不昧是從小養成的,不是自己的東西應該還給失主。
沒什麼好說的,不當得利,涉嫌違法
用法律手段解決
蒐集證據,開庭吧,通知那個大媽的周圍人
拾金不昧,從古至今都是非常可貴的,所以一直被傳揚推崇至今。
現在社會高學歷的人越來越多,高學歷不代表高素質高道德。撿到東西拒還,據為己有,貪圖利益。個人覺得這首先能直接反應大媽的內在品質道德層面的東西。
我們在生活中都不能孤立存在,這種將撿到的財物,不歸還,既是不道德行為,又是觸犯法律的行為。
可能我們中國人有個特點或多或少都有貪圖小便宜的小心理,但是我們應該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情況下,採取正當途徑。
類似情況發生時,我們不要這麼冷漠,多一點關懷,多一點友好,多一些真誠,才能讓生活和社會有更多的信任和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