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面的外國客人,應該稱呼其Mr. 名,還是Mr. 姓,表示尊敬?

第一次見面的外國客人,應該稱呼其Mr. 名,還是Mr. 姓,表示尊敬?使用者18556177631287502020-06-05 21:53:55

是Mr。姓,一般稱呼外國人名的時候是比較熟的朋友,而且不加Mr。因為外國人是名在前姓在後的。

大多數外國人不喜歡用先生、夫人或小姐這類稱呼,他們認為這類稱呼過於鄭重其事了。美國男女老少都喜歡別人直呼自己的名字,並把它視為親切友好的表示。

人們初次見面,往往是連名帶姓一起介紹,譬如說:“我叫瑪麗·史密斯。”這時對方可以隨便叫她“瑪麗”或“史密斯小姐”。常見的情況是,交談之初可能互相用姓稱呼,過不了一會兒就改稱名字了。

有時剛同一個外國人結識,不知如何稱呼好,你可以只稱先生或女士。這時,對方會很快理解你的心理。熱情地告之:“我叫詹姆斯·威爾遜,叫我詹姆斯好了。”或者“別叫我史密斯夫人,叫我薩利好了”。

美國人很少用正式的頭銜來稱呼別人。正式的頭銜一般只用於法官、政府官員、軍官、醫生、教授和宗教人土等。例如:哈利法官、史密斯參議員、克拉克將軍、布朗醫生、格林教授、懷特主教等。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人從來不用行政職務如局長、經理、校長等頭銜稱呼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