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證需要哪些手續?

個人取證需要哪些手續?瀟灑男人762020-11-22 14:53:59

一、事故物證的提取工作,應在事故痕跡勘驗工作完成之後實施,以免影響事故痕跡的勘查和鑑定

二、為了保證事故物證檢驗鑑定結果的準確可靠,在勘查和提取物證的過程中,要防止所提取的物證被汙染。

(一)提取物證之前,切勿在物證部位及附近用粉筆、圓珠筆或蠟筆等勾畫

(二)提取物證所用的各種工具、包裝物、容器等必須乾淨

(三)用同一工具提取不同部位的物證時,每提取一次,都必須把工具擦拭乾淨

(四)提取各種物證。特別是提取油脂、血跡、人體組織等,切勿用手直接接觸物證

三、所提取的物證樣品,要隨時註明提取部位和名稱,以免混淆

四、取證檢驗的物品或車輛,應暫時扣留,待檢驗鑑定工作結束後予以發還

五、微量物證及附著物的提取,一定要小心、細緻,謹防遺失

(一)某些微量附著物在提取前,應先拍照,以保留原始狀態和位置,尤其是附著的少量纖維物證更應拍照,再小心取走纖維,妥善保管和送檢

(二)對於不易直接提取的事故物證,如有可能,可以連同載體一起提取

六、法醫物證的提取極易受環境氣候的影響,勘查人員應事前準備好冷藏瓶等,防止受熱易腐敗檢材失去檢驗價值

七、要找準事故要害部位,尤其是事故接觸點,在此處提取事故物證,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