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沒有規定多大年紀可以不用收監。
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沒有這個規定,只有75週歲以上一般不判死刑
犯罪分子被判刑了,不論年齡多大都一定要蹲監獄嗎如果被判處實體刑並且判決又發生了法律效力,那就應該是要在監獄或看守所執行的,但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