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會喜歡美的事物?

人為什麼會喜歡美的事物?使用者11611567424182019-09-04 12:46:59

用康德的話講:美就是一種無利害的自由的愉悅。 所以

追求美的事物就是追求愉悅

。 (而愉悅有很多種,

審美愉悅

又只是其中一種。)

例1:

在中國美學裡,孟子提出六個美學命題,六個層次:

善:可欲之謂善。

——就是讓人有慾望的事物,就是這個好,我想要。

信:有諸己之謂信。——

有慾望,但懂得剋制和約束自己,不立刻去追求,在剋制中,人內心的愉悅得到醞釀,這個階段相比於善就昇華了一個美學層次。

美:充實之謂美。——

將感受醞釀到充實飽滿,便昇華到美

大: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

美,並且向外散發光輝,可以感染他人

聖:大而化之之謂聖。

——大,並且寬廣、包容,不因本身的光芒傷害到他人,而是以本身的博大自然而然的將其他人事物包容進去。這時候的美具有了社會性。

神: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

這時候的美已經超越了前面所有的層次所能描述的範圍。

這六個層次的美,也可以看作六個層次的快樂,美每昇華一次,快樂、愉悅就昇華一個階段。人可以在任何一個層次的狀態下停下來去追求。當然如果能達到的話。。

例2:

康德:由於人有自我意識這個本性,因此有時就要突出自我,將自我擺在中心地位,“

從人開始用‘我’來說話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都要將他心愛的‘自己’顯現出來,

且這種唯我主義會勢不可擋的向前衝。”——《康德的批判哲學》第三輯:審美與目的論(人的本質與審美:1。自我意識與審美)

為了滿足這種表現自己的愉悅,人會將自己投射到外物上,透過追求外物去實現自身的顯現。比如:選擇自己欣賞的人作為朋友、挑選適合的配飾作為自己的標誌等。那麼“美的事物”當然就包含其中了。

在尼采的《作為教育家的叔本華》中,尼采把宇宙法則/真理/愛和美當作是人尋找自己的階梯,順著這階梯人才能成為真正的“自己”:

每個人都是一個一次性的奇蹟。。。你所珍愛的一系列物件向你顯示了真正自我的基本法則,它們組成了向你的真正本質攀登的階梯。。。。作為一個獨一無二的事物,他在世上只存在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這樣的巧合能把如此極其紛繁複雜的許多元素又湊到一起組成一個像他現在所是的個體。。。。每個人直到他的每塊肌肉的運動都是他自己,只是他自己,而且只要嚴格的貫徹他的唯一性,他就是美而可觀的。。。。年輕的心靈在回顧生活時不妨自問,迄今為止你真正愛過什麼?什麼東西曾使你的靈魂振奮?什麼東西佔據過它同時又賜福於它?你不妨自己給自己列舉一系列受珍愛的物件,而透過其特性和順序,它們也許就向你顯示了一種法則,你的真正自我的基本法則,不妨比較一下這些物件看一看它們如何互相補充,擴充套件,超越,神化,它們如何組成一個階梯使你迄今朝你自己一步一步的攀登,因為你的真正的本質並非深藏在你裡面,而是無比的高於你,至少高於你一向看作自我的那種東西。

東西方的理論中的美學有很多相通之處。。。。。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東方一直都是天人合一主客不分的思維,而西方是主客體分開,把美當做客觀物件去研究的,西方美學家們多年的爭論下來佔(我)上(支)風(持)的是:美是一種意識形態,不是客觀存在的物。審美必須要有物件,同時要有審美的主體也就是人。

審美是感性活動的一部分,而感性又是普遍人性之一,於是人性從感性自然地通向美學。

人有審美能力,但不一定會去追求

。(因為追求很累啊,也不是每個人都會願意為了成為真正的自己而讓自己背上沉重的負擔)

自由是人類的重要屬性,同時也是審美的主觀條件,只有在自由的前提下,審美活動才能開始。

也就是說在人不為外物所限也不為自身的動物性所限的那一時刻,才可能發現美。

——所以美是去功利性的,是自由和真理的象徵。而“追求”的行動是理性的和功利性的。 在感受到美的那一刻人是自由的,如果在審美這一感性活動之後採取“追求”或者別的理性的方式去處理“美的事物”的話,那時“美的事物”只是一個具體的事物,而這時人“追求”的是感受到美和自由的那一刻在人腦海中留下的印象,將那個印象物件化,那個印象就轉化成了追求的實在物件。實際上那時

人的內心真正追求的已經不再是那個具體的美的事物,而是追求感受到美和自由的愉快狀態。

人區別於其他動物的能力(包括審美)是在進化中偶然的基因突變產生的,然後經過自然(這個“自然”可作名詞也可作動詞)的選擇保留了下來,這不是人自己的選擇,稱不上是人的生存策略。嚮往美,也不是某個物件的策略,也沒有目的,就是自然而然的存在,和宇宙的存在本身一樣,也是盲目的,沒有目的的,如果非要說有什麼目的,那個目的就是存在本身,意義都指向未來:存在之後,就有了客觀事實,這時候人將客觀事實物件化,就可賦予它意義,隨便什麼意義都行。 如:勻稱的身體、適當的構圖等這些美,並不是因為他們是符合“趨利避害的生存策略”等客觀事實和客觀需求就美了,他們只是出於巧合剛好符合客觀存在的數學原理。(2017。2。18補充:況且這種所謂的符合數學規則的美僅在古典美中有效,美的內涵早已遠遠超出數學。)

說到底,人有對美的追求和人有對自由和永恆的追求一樣,沒有終極目的,有就是有,人就是有這樣的想法,就是有好奇心,就是愛美,雖然一切都沒意義。存在的目的就是存在本身,存在就是存在的全部意義,而

我們的愉悅感大多都來自於對自己的存在的確認:

對於我們的人生,我們必須自己向自己負起責任,因此我們也要充當這個人生真正的舵手,不讓我們的生存等同於一個盲目的偶然——尼采《作為教育家的叔本華》

追求美,需要一個人用全部的熱情投入當下,也是對虛無的抗爭。

要確認自己的存在感也可以和他人建立關係、看個電影共鳴一下、爬爬山、旅個遊。。。幾乎是做什麼都行,美無處不在,也就是說做什麼都可以是追求美的事物,美作為一種意識形態你可以以它的名義做任何事。然後就回到最前面,呼應開頭:

追求美的事物就是追求愉悅。

美學是個大問題答得太亂,也答不全,更多探討可在評論裡實現。目前答案總結就是↓

我追求美的事物就是因為:我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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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6發的原文

2016-06-02更新:

新增最近看到的尼采的《作為教育家的叔本華》的一些內容作為康德那一部分“愉悅感”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