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點檢定規程?

閃點檢定規程?使用者16632688847742021-03-26 08:05:22

閃點,又稱閃燃點,即在一個穩定的特定空氣環境中,可燃性液體或固體表面產生的蒸汽在試驗火焰作用下初次發生閃光時的溫度,也是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溫度,是判定農藥產品物理安全性的重要指標,在登記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項。關於閃點的測定方法,農藥理化性質測定試驗導則第11部分(NY/T 1860。11-2016)對其進行了詳細的解讀,詳列如下:

1、閃點低於93℃,而且25℃時粘度低於9。5×10-6m2/s,可使用泰格閉口杯法測定;

2、閃點大於40℃的液體,包括可燃液體、帶懸浮顆粒的液體及試驗條件下表面趨於成膜的液體,可使用賓斯基-馬丁閉口杯法測定;

3、閃點在-30℃~70℃範圍內的液體或混合物 (液體、粘性物質或固體),可使用阿貝爾閉口杯法測定;

4、閃點在-18℃~165℃之間,可使用泰格開口杯法測定;

5、閃點在79℃~400℃之間,可使用克利夫蘭開口杯法測定。

因此,閃點的測定應根據被試物的性質和閃點範圍,選擇適當的方法進行測試。我們收到理化報告後,應核對試驗結果與試驗方法是否匹配,是否合理,避免因選擇方法錯誤而被否決。我公司於2018年12月14日對於常見劑型的閃點資料有進行彙總,有需要的可前往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