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十天天天都可以去探望嗎?

被拘留十天天天都可以去探望嗎?使用者80533750291642019-09-09 17:46:03

行政拘留探視一次看相關規定。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探視。1、《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2、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預約,在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對執行拘留的被處罰人進行探視。3、探視時,可以攜帶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經拘留所值班民警檢查),其他的東西一律不得攜帶給被處罰人。4、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5、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