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和理事長的頭銜是一樣的,有的叫會長有的叫理事長。會長、理事長與秘書長區別在於其職責。頭條萊垍
會長、理事長職責:萊垍頭條
1 、主持理事會會議和會員大會; 萊垍頭條
2 、監督有助於實現論壇宗旨、促進論壇利益的中、長期計劃和專案的制定; 頭條萊垍
3 、經理事會授權,可代表論壇簽署非協議性的、非約束性的和非行政性的往來文書和函件 萊垍頭條
4 、向會員大會報告理事會的工作; 萊垍頭條
5 、行使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頭條萊垍
秘書長職責: 萊垍頭條
1 、負責論壇的日常事務,對外代表論壇; 萊垍頭條
2 、負責主持除論壇會員大會及理事會會議之外的論壇所有會議; 頭條萊垍
3 、執行理事會批准的規章制度; 垍頭條萊
4 、聘用、提拔及解聘秘書處職員; 頭條萊垍
5 、提出調整秘書處職能部門或論壇辦事處的議案,報理事會審議批准; 萊垍頭條
6 、負責執行理事會委託或授權的其它事務。 萊垍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