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因人而異,若導演是周星馳、成龍這種級別,自然是導演權利大,他們自身就有著超強的商業能力,不缺乏投資人,況且以他們的專業性,應該不會與製片人發生什麼衝突
若是不知名導演,自然是製片人權利大,一套電影能否開拍,全取決於投資方,因為他掌控著劇組的資金走向
導演和製片人本來就是互惠互利的關係,片場上導演說了算,製片人很少干涉,還是那句話,有能者居之,若能做到李小龍、周星馳、成龍、周潤發、李連杰等人的吸金能力和地位,導演和製片人都得聽你的
李小龍在拍攝《精武門》時期,與導演羅維意見不一,發生衝突,最終還是以妥協收場
周星馳和從九十年代就被冠以片場太上皇稱號,早早主宰了電影的一切,然而當時他只是個演員
從邵氏時期的邵逸夫和張徹,嘉禾時期的鄒文懷和羅維,永盛時期的向華勝和王晶,都證明了兩者之間屬於一個互相成就的關係
先說一下他們的分工
製片人一般指影視劇製片生產製作人。全權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製組。。。
導演:導演是製作影視作品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用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
還有就是要看哪個國家了。例如美國是導演制,而中國絕大部分是製片人制,中國當然製片人的權利比導演大,掌握了絕大部分資金,還有投資方的意願,一切後勤啊什麼都是他在管的。
就好像一家房地產公司。
出品方:公司業主,董事長
製片人:公司總經理
導演:地產專案總體運營總監。
我覺得他們的權利一樣大,是沒法衡量的,各有各的長處,他們是互補的關係。
導演最大,導演花錢僱的製片人,誰花錢誰最大
製片人吧,看在那個國家了。美國是導演制,中國絕大部分是製片人制,我想你說的應該是中國大陸吧,當然製片人最大了,掌握了絕大部分資金,還有投資方的意願,一切後勤啊神馬都是他在管的。你說他權利大不
導演
製片人是老總,他要負責整部電影的吸引投資、拍攝、發行、收入等全盤的事情。
導演只是負責拍攝部分的事情,相當於主管生產的副總吧。
投資人對電影的投資只是為了獲取利潤,具體的事情他應該是不能管的。但現實當中權利的大小卻是取決於他所擁有資源的稀缺性,像張藝謀這樣的導演就可以擁有很大的決定權,而迪斯呢這樣的製片人更是強權的;當誰也不願意投資時,投資人就最牛了。
首先說一下他們的分工
製片人一般指影視劇製片生產製作人。全權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製組。。。
導演:導演是製作影視作品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用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
還有就是要看哪個國家了。例如美國是導演制,而中國絕大部分是製片人制,我想你說的應該是中國吧,當然製片人的權利比導演大,掌握了絕大部分資金,還有投資方的意願,一切後勤啊神馬都是他在管的。
就好像一家房地產公司
出品方:公司業主,董事長
製片人:公司總經理
導演:。地產專案總體運營總監
導演的權利大,導演站在全域性的角度考慮問題,而製片人就是在影片製作中起到作用,別的沒有什麼。所以導演才是權利最大的。
製片人吧,看在那個國家了。美國是導演制,中國絕大部分是製片人制,我想你說的應該是中國大陸吧,當然製片人最大了,掌握了絕大部分資金,還有投資方的意願,一切後勤啊神馬都是他在管的。
製片人相當於企業裡的董事長,是投資人的代表。
導演相當於總經理,負責具體操作,製片人的權利大
首先說一下他們的分工
製片人一般指影視劇製片生產製作人。全權負責劇本統籌、前期籌備、組建攝製組。。。
導演:導演是製作影視作品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用演員表達自己思想的人。
還有就是要看哪個國家了。例如美國是導演制,而中國絕大部分是製片人制,我想你說的應該是中國吧,當然製片人的權利比導演大,掌握了絕大部分資金,還有投資方的意願,一切後勤啊神馬都是他在管的。
就好像一家房地產公司
出品方:公司業主,董事長
製片人:公司總經理
導演:。地產專案總體運營總監
製片人的行為有統一的行規,換句話說,他們的位置雖然責任重大(拉投資,搞宣傳),但是工作內容都是規定好的,比起導演沒有任何“發揮”的空間,甚至他們的酬勞都是固定的(Hollywood行價:300萬美元,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一般的,製片人監督影片的製作進度,導演控制拍攝的大小事項,所以在影片製作過程中,製片人對導演的拍攝方式基本上沒有插話的權利(大碗如斯皮爾伯格之類除外)。在Hollywood,具體情況還要看誰名氣大,不過越權是絕對不許的。
順便一提,導演的酬勞可是視人而定的,像彼德拍金剛就大言不慚的給自己開了2000萬美元的工資單,製片人還不是隻有俯首聽令的份。
沒有誰大誰小,分工不同而已
這個問題不能絕對來回答,要看那個人強勢,誰厲害,誰的權利就大。
當然是製片人,導演匯出的作品沒有製片人的製作,是沒有播放權。
導演吧
導演=包工頭,製片人=承包商,這麼說一目瞭然吧。
製片人是影片製作過程的總負責人,從劇本策劃,劇組建立,資金把控,進度管理到電影發行,宣發營銷,製作人的身影貫穿了整個電影製片環節,是電影專案的唯一核心。現在在影視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好萊塢,影片基本都採用了“製片人中心制”。製片人在劇組中擁有最高決策權,也對影片效果的呈現負最終責任。要知道奧斯卡最佳影片獎的授予人都是電影的製片人,這也體現了好萊塢對製片人工作的肯定。
拍電影是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而作為整個專案的統籌者,就要求製片人不僅要懂藝術,也要懂市場。一個不成熟的製片人容易淪為導演和資方的溝通者,只負責拉投資,而在劇本把控、質量監督、專案管理等關鍵環節缺乏判斷力和話語權。
如果說製片人是對專案負責的話,那麼導演就是對創作負責。導演作為電影藝術創作的中心,需要統領攝影、燈光、美術等部門共同協作,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意志打造影片。
導演為影片最終呈現的效果負責,不可避免的就會有加大預算、延長拍攝時間等要求,如何平衡導演的創作欲,保證影片的商業性是製片人需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