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阜平的農村商業用房的拆遷補償款是多少?

保定阜平的農村商業用房的拆遷補償款是多少?安國阿祥吖2018-12-02 22:15:34

商業用房拆遷補償細則是什麼?

一、關於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的徵收補貼

(一)徵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貨幣補償金額的1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9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租賃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徵收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分配比例的,房屋徵收部門按照下列比例分別支付貨幣補償和補貼金額:

1、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在1年以內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10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

2、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超過1年、在2年以內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9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1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

3、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超過2年、在5年以內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8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2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

4、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超過5年、在10年以內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6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4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

5、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超過10年、在15年以內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5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5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

6、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超過15年的,按貨幣補償金額的4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60%作為補貼支付給承租人。

(三)房屋徵收部門應與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就徵收公房補貼訂立協議。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直管公房承租人重新購買房屋的,價款中相當於徵收公房補貼金額的部分免交契稅。

二、關於徵收住宅房屋的保障

(四)被徵收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僅有一處住宅(以一個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憑證為準),且獲得的貨幣補償金額或補貼金額低於徵收補償標準的,應當按照徵收補償標準給予補償或補貼。

徵收補償標準參照國家住宅設計規範規定的最小戶型面積和徵收補償方案中物價部門核准的經濟適用房價格確定。

(五)徵收住宅房屋獲得徵收貨幣補償或補貼金額在25萬元以下(含本數),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申購經濟適用房。

(六)被徵收人或執行政府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獲得徵收補償或補貼後,符合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或者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租賃廉租住房、租賃公共租賃住房條件的,應給予優先保障。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經批准,自被徵收人或執行政府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簽訂補償或補貼協議並實際搬遷後的次月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租賃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賃住房的,其保障次序列同期申請的非被徵收人之前。

(七)被徵收人或執行政府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選擇保障性住房的次序,按照簽訂補償或補貼協議後實際搬遷的先後順序確定。

三、關於特殊型別房屋的補償

(八)被徵收人於2010年7月1日前將住宅房屋改變為經營性用房,依規定認定後,根據其持續年審合格的工商營業執照、完稅憑證,對其實際用於經營的建築面積參照營業用房或者非營業用房進行評估後,按照以下規定給予補償:

1、1年以上,不滿2年的,按不超過評估結果的30%補償;

2、2年以上,不滿5年的,按不超過評估結果的40%補償;

3、5年以上的,按不超過評估結果的50%補償。

(九)徵收因國家有關私房改造政策而形成租賃關係的私有出租房屋,對執行政府租金標準的原承租人實行貨幣補償,按照徵收補償金額的90%給予補貼。原承租人改變房屋用途而增加的貨幣補償金額部分,租賃雙方未約定分配比例的,被徵收人與原承租人各得50%。

落實政策後,房屋所有權人又出租給他人的,不適用上款規定。

(十)徵收設有抵押權的房屋,在貨幣補償協議簽訂後,房屋徵收部門應當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同意將該房屋補償款支付給抵押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將貨幣補償款經公證後專戶提存,並根據調解和訴訟情況再進行分配。

四、關於住宅房屋徵收補助及獎勵

(十一)搬遷補助費: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每平方米50元計算,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

(十二)臨時安置費: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600元的補足至600元。

(十三)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規定的月臨時安置費標準發放。

(十四)徵收住宅房屋,裝置拆移補助費標準為:

1、原有管道煤氣拆除,管道燃氣設施工程安裝補助費:2800元/戶。

2、固定電話拆移補助費:310元/部。

3、有線電視拆移補助費:400元/戶。

4、寬頻網拆除補助費:500元/埠。

5、空調拆裝補助費:200元/臺。

6、太陽能熱水器拆裝補助費:200元/臺。

7、被徵收房屋的使用人已電增容至8千瓦的,補助費:280元/戶。

徵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氣、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空調等補助費參照徵收住宅房屋標準補助。

(十五)提前搬家獎勵標準:被徵收人或者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內完成搬家並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給予一次性提前搬家獎勵。

自徵收簽約期限首日起至30日內,按被徵收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房產憑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0元計算搬家獎勵,每個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其他合法房產憑證)不足50000元的補足至50000元。

自第31日起至45日內完成搬家並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提前搬家獎勵予以相應扣減。以第30日提前搬家獎勵費金額為基數,第31日至第40日完成搬家並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每日等額遞減5%;第41日至第45日完成搬家並按規定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每日等額遞減10%。第45日獎勵費金額與第44日相同。

違章建築不予支付提前搬家獎勵。

五、關於非住宅徵收補助

(十六)非住宅裝置拆除、安裝和搬運費標準:徵收生產用房,對其裝置的拆除、安裝和搬運費用,應當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8%的補償;徵收其他非住宅房屋,對其裝置的拆除、安裝和搬運費用,應當給予不超過貨幣補償金額4%的補償。

對特殊裝置拆除、安裝和搬運費,和被徵收人協商同意後,可委託有資質的專門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結果給予補償。

六、其他事項

(十七)房屋徵收中規劃曬圖、地籍測繪、房屋查產、概算評估、專案協調管理等工作費用,在房屋徵收成本中列支。

(十八)本通知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十九)本通知適用於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下關區、雨花臺區、棲霞區範圍內的國有土地房屋徵收。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以及溧水縣、高淳縣可參照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