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不看看辦理人和身份證是不是同一個人嗎?
不用說:凡是沒有身份證本人到現場辦理的信用卡或者網上本人影象攝像確認的網貸!一律非法!造成的所有損失!身份證本人一律不負責任!……
按理銀行自己負全責,監管不利,誰都可拿別人去辦,不亂套
僅憑一張(非本人的)身份證就辦理了業務,責任由經辦單位承擔。如果你的身份證確認丟失了而且找回不可能了,那就必須掛失補辦。
(僅代表個人看法) 如果身份證丟失了,最好儘快到當地派出所報失,雖然現在銀行有刷臉系統,可以甄別面部,一般撿到的人不好辦銀行卡,但是如果利用身份證辦理網貸什麼的,最後可能會追究丟失身份證本人的。如果報失了派出所就有記錄,就算以後討回公道也最起碼有個證據!
現在都是要透過人臉識別的,所以沒有這個擔心的必要。
身份證,本人,手機,缺一不可,如果銀行辦理,追究銀行辦理人債人,就這麼簡單,單一身份撿去沒用不用怕
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致性的義務,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我上次在長沙嶽麓區把身份證和駕駛證一併丟失了。結果就在當地補辦了,現在都可在異地辦理了。
如果身份證與本人不同一個人的銀行還辦那是銀行的責任、憑什麼自己拿自己身份證去辦還要對比白天、換才冒充人可以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