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1由 青春不散夢想依舊 發表于 職場首頁/職場用一個例項,來證明職場合同的重要性?青春不散夢想依舊2019-03-24 19:41:48個人親身經歷:之前跟人合夥開公司。當時初入商場還體會不到商場如戰場。只是感覺合夥人還行,口頭劃分了利潤分成。第一年公司沒什麼盈利,過年只分到了五千塊,呵呵連員工工資高都沒有。第二年公司盈利,合夥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提了一輛路虎攬勝 ,給我拿了兩萬塊。想到一年多為公司付出了那麼多,員工培訓,公司運營,甚至百分之九十的業務都是我一個人幹出來,而他始終做的只是一個甩手掌櫃。什麼也沒說,只怪自己交友不慎,果斷散夥。TAG: 合夥人公司商場交友不慎初入上一篇:你會把職場領導和同事當家人嗎?下一篇:從國企辭職,報到證、檔案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