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共同盜竊中的“犯罪未遂”?

如何界定共同盜竊中的“犯罪未遂”?馬騰律師2019-02-11 19:54:53

因為盜竊犯罪屬於結果犯,對結果犯而言,是以犯罪結果的發生與否作為區分既遂未遂的標誌。在共同犯罪的共同實行犯中,所有共犯的行為是一個有機聯絡的整體,各共犯的行為都是處於整體行為的有機統一中,並且都是與犯罪結果具有因果關係的原因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犯罪結果由於全體共同實行犯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發生時,那麼所有共同實行犯都構成犯罪未遂;如果犯罪結果是其中一人或幾個人的行為直接造成的,其他共同實行犯的行為並未造成犯罪結果,那麼全體共同實行犯均應以犯罪既遂論處,而不能對後者以未遂論處。

因此,共同盜竊的犯罪未遂要看犯罪結果有沒有發生,如果犯罪結果未發生且未發生是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導致的,即為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