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這問題是想以身試法,看能判多少年?
你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奸笑]
這太專業了,有請張三解答[呲牙]
女方要是不願意,就是犯法了,男方強行用注射器向女方陰道注射精液當然也算強姦罪,還可能構成猥褻罪。
要是女方願意這麼做,那就不算犯法,雙方都願意何來犯法一說呢?
問題重點不是這些,重點是提出這問題的問題的你腦回路如此清奇。[笑哭][笑哭]
如女性同意用此方法注射精液到陰道內而達到目的,例如滿足女性需要精液刺激,或為了懷孕。可以不算強奸一事。但強行幹事違背了女人心意而注射精液則是強奸,同時犯了強行猥褻罪,罪罰加重。當然,女方不告你就平安無事,小心女方反咬你一口就“死”了。題主太開朗應制止呀!!
謝謝邀請。
不構成強姦罪,可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故意傷害罪。
實施該行為前,需要看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如果有強姦的故意,首先構成強姦罪未遂,或中止;
需要看後行為的主觀意圖。如果追求性刺激,則構成強制猥褻侮辱罪。
如果注射的精液帶有性病,艾滋病病毒,且導致女性感染性病艾滋病,則對女性涉嫌故意傷害罪。
綜上所述,上述行為可能數罪併罰。但不構成強姦罪既遂。
目的和用意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