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提的這個問題我是有質疑的。
1。從車上掉下來的人跟你什麼關係?從什麼車上掉下來?有沒有受傷?
2。提供酒的人和掉下來的人是什麼關係?
一般情況下,能聚在一起的不是朋友就是同事之類的,肯定都認識,喝酒也只是盡興,有可能勸酒,但如果是未成年人就不該喝酒,如果成年了就該有自己的主觀意識了,該不該喝,喝多少,心裡有數。
如果受傷了可以告知下提供酒的人,處於人道主義對方可能會慰問探望,但是漠不關心也是無可厚非,畢竟很多人還是怕擔責任的。
鄰近年底了,小酌怡情,大酒傷身還誤事,自己把握度。
在法律面前是應該負責任。我個人認為!朋友在一起喝點酒那是開心快樂的,真出什麼事的時候還是自己承擔責任,畢竟都是成年人了。
如果已經喝完酒從人家走了的話,在路上出的事不需要負責任。其實喝酒出事最後都是出於人道主義給點錢吧,所以到哪不要貪杯不要拼酒,更不要勸酒,差不多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