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起步
希望中國政府的法律也要定乞討為違法,現在的乞討都是職業性的,實際上都是騙子,而且現在到處在脫貧,那裡還會有無吃無穿的?中國應該到立法的時候了,請人大立法,不決心去掉這個毒瘤,不要再丟人丟到國外去!
墨爾本市長莎莉·卡普(Sally Capp)稱,
這是一個有組織、有系統的行為
。
這種現象,在我們國內也並不少見。謊稱重病需要救助,靠著悲情演技,利用人們的同情心,每天都能獲得不菲收入,甚至因此而發家致富。有的人員甚至以此為業,成為職業型乞丐!
欺詐性的乞討行為,嚴重破壞社會公序良俗,挑戰社會及公眾的善良底線,讓人們不再相信人性的美好,並拒絕去救助他人,導致真正有需要的人無法獲得幫助,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一條,
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反覆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
但是,這樣的欺詐性乞討行為,僅僅以治安處罰並不足以制止此類現象的產生,應當列入詐騙犯罪而予以規制。
類似的案子,在臺灣發生很多次了,這其實就是為什麼很多國家地區,對於中國遊客不願意給免籤待遇,或是要求提供一定的財力證明等手續的原因之一。少數人的脫序、違法行為,會害到多數人,國家、人民形象的損傷,也就更大了。
乞討只是其中的一種,金光黨的騙徒,兩三人一組,到臺灣、香港等地方,去騙當地(老人居多)的案子也不少;有所謂的祈福黨,飛要賣什麼加持過的卡片等的;也有挑著扁擔、掛著兩三個號稱是古董的木窗等,沿街叫賣;還有殘疾者,坐在自制的滑板車,在臺灣的市場、夜市沿街唱歌乞討;當然也有年輕女生來做生意的,就更多了。
站在生存的角度來說,這些人到國外乞討、賣藝、賣身,這是他們的謀生方式,是不是100%的錯,可能很有討論空間,哪裡好賺錢,就往哪裡去,什麼好賺錢,就做什麼,這是天經地義的。
每個地方的法規不同,以些地方是不容許乞討、有些地方則對於弱勢、低收入者有一定的協助方式,但是詐騙就在哪裡都不容了。而利用他人的憐憫,去獲取利益,這算不算詐騙呢?相信這也是有討論空間的。
所以,單一的批評是沒有意義的,就當個案看待吧,政府能做的其實也有限。
丟國之人呢!!!
這樣的乞討者在北京也相當的多。
開車經過一些路口,尤其是紅燈相對比較長的大路口。
排隊等紅燈的時候,就會有老頭,老太太。
有殘疾的乞討者來跟司機要錢。
有的作著揖,點著頭。
大多穿得很髒,很破。
但是也有不很敬業的就穿著普通的衣服。
連妝都懶得化。
還有一些更敬業的給你擦擦車擋風玻璃。
之所以說他們敬業不敬業,就是因為曾經看到過一篇報道。
說是現在大城市的乞討者都是有組織的。
類似丐幫一樣的團體。
他們有老闆,有隨從,很複雜的機構。
所以,這是一種工作啊。
有的是專門控制老人,和殘疾人。
有的是專門控制婦女和兒童。
而更有甚者,他們會專門把孩子搞殘廢。
看完了這個報道,我就心裡很震驚。
原來我們的愛心是助長了這些違法犯罪的人。
我知道,國家政策現在暫時還沒有針對這些現象的措施。
也有社會救助機制可以救助真正的殘疾人和流浪漢。
以前我經過路口時候,看到乞討的老人就會給些錢。
但是,看了這個報道以後,我再也不會給錢了。
而後,我又看到過一個報道,就是這些乞討的人。
有些是被人控制的可憐人。
也有些是職業的個體戶。
他們乞討一天的收入都很客觀。
說白了就是他們比我的存款多。
我看完了這個新聞以後,對沿街祈禱著更加仇恨了。
是羨慕嫉妒恨。
原來放下尊嚴是這麼的可怕。
這些出國的就更可怕了。
他們不僅是丟自己的臉,還丟中國的臉。
外國人可能也想不到,這些人原來不是真正的可憐。
而是去掙他們的外匯了。
外國人可能怎麼也想不到“丐幫”這個詞吧。
所以,我強烈建議國家能有一個有效的辦法。
快速的鑑定什麼是惡意乞討。
抓住根源。
不要讓他們再丟我們中國人的臉了。
有什麼不同見解期待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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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對了,前幾天剛出現這個訊息的時候我就說過這是有組織的乞討,這下證實了,唉
外國的錢好賺?
有5名老人在澳大利亞被捕。當地警方稱,他們借旅遊簽證在墨爾本看展乞討行為,而乞討在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州是違法行為。
據澳大利亞媒體ABC News5日報道,墨爾本警方表示,近日他們控告了7名中國公民,其中5人被逮捕。被捕的嫌犯中有三名女性和兩名男性,他們的年齡都在65歲以上,最年長者為72歲。這些中國公民涉嫌在當地乞討。根據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州的法律,乞討在當地是違法行為,可被判處一年刑期。
負責案件的警察表示,這些被捕的嫌犯稱自己是無家可歸的人,但經過調查發現,他們在墨爾本市中心有公用的住所。警方確認,嫌犯持有的是澳大利亞的旅遊簽證,而他們中不少人最近都有將澳元兌換成人民幣的記錄。目前這些所得財產已被警方查扣。警方還提到,雖然這些嫌犯被控告,但他們可以自行選擇離開澳大利亞。
“乞討是違法的,這些嫌犯謊稱自己無家可歸的行徑具有欺騙性且令人擔憂,”負責案件的警察說道。
當地警方稱,他們正和澳大利亞邊境部隊、聯邦警察以及一些協助無家可歸者的組織共同參與這一案件的後續處理。嫌疑人被捕後,當地警察有提供針對無家可歸者的組織服務,但是隻有一名嫌犯選擇接受幫助。
墨爾本市長莎莉·卡普(Sally Capp)稱,這些嫌犯從中國過來,到澳大利亞乞討讓她覺得很震驚。“我認為,這是一個有組織、有系統的行為。但這些嫌犯也許生活本身比較困難,所以他們才會出此下策,”卡普說道。對於無家可歸者,卡普希望墨爾本市民能夠執導他們去尋求專業組織的幫助而不是施捨現金。
根據當地一個組織2005年的調查,一些乞討者一天能討到400美元(摺合人民幣約2750元)。
辦得好。
當今的社會,呵呵……有錢的越來越有錢,沒錢的越來越難掙錢。有錢的移民,放高利貸,玩幼女……過著花天酒地窮奢極欲的生活。沒錢的,苦苦掙扎,只求一口飽飯吃。人與人之間沒有任何的真誠和信任,有的只是利益關係。窮人被套上徵信的枷鎖,社會到處是爾虞我詐,坑蒙拐騙。底層人民苦,苦,苦!都是為了活著而活著,什麼國格,人格,統統都是浮雲。
國家和家庭一樣,到別的國家去乞討,有損國家的形象,中華民族是勤勞的名族,那種不勞而獲靠別人同情和憐憫獲得錢財,個人覺得不光彩!何況我們國家已經國富民豐了!不應該為個人利益來損害國家形象民族尊嚴
樹大什麼鳥都有,很難杜絕這類現象。乞討在一些地方是商業化模式,整村人都幹,行乞花樣五花八門,各顯神通,有的還修了毫宅,開了毫車,你說"它"們是貧窮,還是思想墮落⋯引人深思。
這群老人境外求生的義舉充分體現了他們為國減負的崇高品德,同時,也宣揚了祖國的優越,可敬,可頌。
最好判無期,既體現了袋鼠國法制嚴明,又能以儆效尤解決後患一舉兩得!順便說一句:千萬別遣返!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中國人不但支援而且也信任奧國法制及對人權的尊重。遣返是下下策,既讓我們不開心,也會由於可以免費回家帶來鼓勵效應所以萬萬不可!
這些人被遣送回國後,公安機關應登出其護照並以後不得再辦理。
判一年?太輕了,五年以上吧!
真的是丟人丟到國外去了,能到國外去的,真的有那麼窮嗎?把這5個丟人現眼的東西直接丟到海里餵魚算了,免得以後再發生什麼不要臉的事!
丟臉丟到全世界了……都那麼大年紀了,錢對你就那麼重要嗎?為了錢,國家和自己的尊嚴都不要了嗎?都要死了,要那麼多錢帶進墳墓嗎?
此類行為讓我想到那個關於誠信的調查。。。
豬往前拱,雞往後刨,向錢看齊沒毛病,在國外怎麼就被抓了?
中國是全球老二,丟人啊?丟人。差錢的話回國,國家給你補貼。區區2千元你們也看重嗎?
有損國家形象,必須懲戒
國人在國外的口碑估計也都有所耳聞,很多人在國外不顧及個人顏面做出各種有損國家形象的事情怎麼回國後就沒事了?為什麼沒有被進一步嚴厲追究?難道國家就允許?難怪不文明行為一再發生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問題所在也很明瞭。
雖然我們已經邁入小康社會了,但我國有些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山區及偏避邊遠地區仍有一些貧窮人口,希望政府能實實在在幫助他們擺脫貧困。
這種嚴重侮辱中國國家的行為,回國後還要嚴肅處理,起訴他們。這個行為曝光了說明還有其它人也在全世界搞這樣侮辱國家的行為,當地大使館要多關注。
國人要自律自強!在國外更不能丟範兒!提高國民公共素質是緊要工作!增加人民的自信心和榮譽感很重要!
收入比我強多了,慚愧啊。在自己國家都不敢乞討,人家都衝出國門,走向世界了。自愧不如。
在中國混有飯吃了嗎,有城管秒殺一切
最好終身監禁 什麼都省了
沒錢能跑到澳洲?這些人回國後應進入失信人員名單,不得再乘飛機出國。
太精了!找個寫手編個悲慘的故事寫在一張大紙上(要中英文對照),幾個人跪在紙邊,面前放個盆,儘可能低著頭,偶爾抬頭要表現悲傷,難過,老外單純,一年就發了。
中國的落後不是口號可以解決的,你下心來作踏實的事更重要。著眼將來,任重道遠。齊心合力,其利斷金!
這個問題,政府應該好好反思反思,是不是政府的工作責任沒有盡到?出了什麼問題?就比如很多人才外流,等等原因。
國內乞討現在少得多了,哪裡賺錢去哪裡,這組織真有徑濟頭腦。
真他媽的噁心,去死吧!
只能說明~1,窮。(極個別富有,大部分還很窮)2,沒有廉恥沒有信仰,心裡只有錢。3,狡詐,小聰明小心眼,醜陋!不要不承認,這就是現狀。
這是個好生意,支援
這與國家經濟怎樣無關?與懶有關,有的地方人就喜歡外出乞討,也有地方的人餓死都不出去乞討。乞討的人中有些養的肥頭大耳的(乞討人中也有遇到天災人禍暫時困難的),有些把乞討當成職業了,人到一百五樣六色,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高收入啊,要幾年回來就億萬富翁了,進入上流社會群體,多好啊,努力的乞,勇敢的要,中國人什麼形形色色的沒有?但你要錢時莫說是中國人就對了。
這也是一種掙錢方法,碰上了“愛管閒事”的人,運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