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去上班的路上發生的意外都可以認定工傷,只有發生非自己承擔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認定工傷。主要條件有以下兩個方面:
1、在上班的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得有交通事故認定責任書);
2、自己不能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才可以認定)
只有滿足上述情形,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如果是自己摔傷的,就無法認定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屬不屬於工傷要看工傷保險處的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職工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所以最終能不能認定成工傷要看工傷保險處的認定,如果對認定不滿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