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的意見、昨晚我已經給他嚴厲指出!希望他好自為之!
朋友很難定義,志同道合脾氣相投玩再一起的,互相幫助工作一起的,患難與共的 都可以稱之為~朋友!
不過一天只知道蹭吃喝的應該不叫朋友,可以遠離!
我身邊就有這麼一個人,父母四十多歲生下她這個唯一的孩子,到現在四十四歲了從來沒結婚過,父親去世,母親年老多病。天天姐姐長姐姐短的跟在我身邊,我有客人有聚會都帶著她,到哪出差所有飛機票高鐵票的交通費用都我給她買,出門吃喝拉撒都是我買單,想到她母親百年後就帶著她一起過了。可是,可是,可是,遠離她的原因就不說了,這樣沒結過婚沒有家庭觀念的人做的事也讓人不恥。正是可憐之人必有原因!
你傻,還是藥吃錯了以至不清醒?這種類別也能當朋友!
他的這種做法已經遠遠的超出了朋友的界限,太拿自己不當外人了,對於這樣的朋友,說句心裡話,還真的沒有什麼好辦法。只有和他直接說明白,當然,這樣做你很為難,難也得說,大不了朋友不做了。
那不是你願意嗎?如果你不願意誰能強求你買單。你不同意就直接拒絕算了,少跟他在一起吃飯,還有什麼抹不開的嗎?
你是老大,帶個小弟,費用肯定是你出
一刀兩斷。
一,他(她)認為你們家有礦。
二 ,他(她)太“精明”。
三,也許這是“長久的”“朋友”,關鍵時刻,人家才“出手”。
互敬互愛,互相幫助,不隨便佔朋友便宜,不隨便給人添麻煩,能這樣相處的才叫朋友,像你說的這種光佔便宜,不懂付出,不懂感恩的人不是朋友,別人也沒有真正把你當朋友,要趁早遠離,說不定你下次和他吃飯你不買單的話就會和他反目成仇!
直接拒絕唄!畢竟你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